全校各单位:
为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事情,,,凭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事情的通知》以及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事情的相关要求,,,请各单位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事情,,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静生产主要叙述,,,始终坚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清静开展理念。。。周全梳理2022年以来本单位火灾防控事情情形,,,科学谋划2023年火灾防控事情,,,研究安排冬春火灾防控事情详细步伐。。。
2.增强对本单位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改,,,严酷电源火源治理,,,阻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私人车乱停放等风险隐患行为。。。
3.普遍发动师生员工注册“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”开展消防知识学习,,,提高师生员工消防清静素质,,,切实增强校园火灾风险抗御能力,,,确保校园清静稳固。。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,,增强组织向导,,,统筹安排,,,2023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事情开展情形书面报送至校园清静守卫处综合科(南主楼243室)。。。
附件:“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”注册学习指引
校园清静守卫处
2022年12月20日
( 联系人:申树林;;联系电话:3296439;;邮箱:wyuabc@126.com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