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公暂时出访审批所需质料:
1. 所赴境外约请单位的约请函原件及翻译件、、详细日程(详细到天天上午、、下昼的主题内容、、详细安排);
2. 成员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统一张A4上,,,一式三份),,,非外地户口需要人事处开具在职证实并提交原件;
3. 因公暂时出国职员备案表(一式两份,,,由外事处发电子版给成员填写,,,提交电子版举行核对,,,确认无误后由出访职员签字确认);
4. 因公出国经费审核表;
5. 因公暂时出国使命和预算审批意见表(外事处凭证财务部的出国经费标准举行核算);
6. 出访讨教函(由出访团组撰写主要内容,,,出访日程要细化到天天上午下昼的详细安排);
7. 因公暂时出访报批件;
8. 因公暂时出访使命批件(外事处认真填写并报外侨局);
9. 江门市因公出访团组公示情形挂号表
10. 对外公示表
温馨提醒:以上质料除了1、、2项由申请人提供,,,其他电子文件均由外事处为申请人提供电子文档,,,并提供相关指导。
省外办审批赞成后,,,办理公务通俗护照、、所赴国家签证所需质料:
1. 填写个人出国情形表(由外事处发电子版给成员填写),,,发回外事处;
2. 未办理过公务护照者,,,需前往市外事局收罗指纹信息,,,用于办理公务通俗护照;
3. 拍摄护照、、签证所需响应规格照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