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治理事情,以期贷款学生信守承诺,准期还款,确保国家助学贷款事情可持续开展下去,经学校与贷款银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协商,现提醒2012届贷款结业生注重事项:
一、、 结业前未能还清贷款的2012届结业生
1、、未还贷结业生需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“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”(附件一);;“还款协议”须贷款结业生自己自行打印,正反两面打印,亲自填写、、署名。(贷款结业生自己交表到银行时须扑面加盖指模)
2、、交表时间:贷款结业生须在6月15日之前交到广发银行主楼底壹号娱乐APP支行助学贷款中心。
二、、已考取研究生、、且不可在离校前还清贷款的2012届结业生
需自己带身份证到广发银行主楼底壹号娱乐APP支行填写展期申请表。逾期不申请,读研时代所爆发利息由乞贷学生自己送还。办理展期的时间为6月1日—14日。
各院系向导员及结业班班导师协助做好此项事情。
学生处
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
附件一: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