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学生住宿治理条例
第一条 学生到�:罂善局ぷ约旱囊蠛途锰跫谛D谘≡褡∷匏诤头绞交蜃庾⌒M獾墓ⅰT谛M馄苌淼难胩峁┱弊夥康闹な怠�
第二条 在校内栖身的外国留学生须遵守宿舍规章制度,,尊重治理和服务职员,,遇到矛盾和问题要本着相互忍让、文明礼貌、友好协商的态度反映息争决。
第三条 入住招待所或学生宿舍的留学生需办理挂号手续,,并交付押金和租金。押金为每床位200元人民币。需要延期留住者须提前两周提出申请。留学生须住在指定房间内,,未经允许禁绝私自调房,,关于不包房者,,宿管员保存调房或并房权力,,不肯并房者,,按包房处理。
第四条 留学生应敬重宿舍内的生涯设施,,若有损坏请通知值勤职员维修。不要私自拆装或搬出搬入家具和设施。凡居心损坏或丧失者要赔偿。
第五条 节约水电,,在宿舍内榨取加装800W以上的电器,,违者予以没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坏。学生使用的水电费按现适用量自付。
第六条 榨取携带危险物品进人房间,,严禁在宿舍内养宠物、酗酒、赌博、吸毒、宿娼或举行任何其它非法活动。
第七条 坚持宿舍内外的整齐。不许在墙壁上随便涂写和钉贴。严禁往窗外及走廊乱扔垃圾、堆放酒瓶、果皮等杂物。
第八条 坚持宿舍清静,,榨取在休息时间内高声喧嚣,,使用电脑、音响、电话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。
第九条 不可私自住宿客人。来访者应于晚上11:00以前脱离,,带出物品须经治理职员过目,,并有被访者签字说明。
第十条 注重保管自己的财物。房间钥匙不得转借他人,,睡觉前或脱离房间时,,请注重关窗锁门,,大额钱款请存入银行,,学校对住宿者的工业损失不承当责任。爆发意外事故应实时报告治理员或外事处。学生在假期离校前应妥善安顿财务,,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关闭水龙头,,并注重保�;;と松砗凸ひ登寰病�
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通常晚上23:00关门。周六、周日 23:30关门,,外出者准时返回。为确保存学生人身清静,,有事脱离江门或需在外住宿,,要事先向班导师请假或通知外事处,,并留下联络资料。发明本室同砚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,,应实时向有关治理职员报告。
第十二条 留学生违反上述划定,,治理职员劝阻无效者,,视其情节轻重划分给予忠言、记过、留校观察直至迫令退学处分。